4月26日,昌邑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江泓、李富强、赵兴阁、李玉环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庆东,区委常委、副区长姜洪涛,副区长曹晶莹,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满,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不是常委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部分参加检查的专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区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确定下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报告;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区政府、区检察院干部3人次。
会议指出,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工作之一,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对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区检察院要认真学习研究本次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己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昌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懈怠松劲的思想,切实把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盯紧盯牢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抓紧时间补齐短板、消除隐患,牢牢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合理做好预案,确保按时完成接种率目标,为人民群众构建好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图为昌邑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